2015进口旧机电产品质量白皮书发布

  2016-05-22 09:17:19  中华五金门户网   阅读:

质检总局近日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了《2015年度全国进口旧机电产品质量状况》白皮书,通报了2015年度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方面的统计数据和信息,以及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情况。

质检总局自2002年起,对国家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建立了以备案、装运前检验、到货检验、后续监管四个环节为基础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体系,有效保证了进口旧机电产品在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为落实国务院减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的要求,质检总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发〔2014〕50号决定的要求,取消了对进口旧机电产品实施备案管理的行政审批。

白皮书显示,2015年,全国检验检疫部门共实施进口旧机电到货检验52150批,涉及金额435377.73万美元。最终检验不合格274批、涉及金额489.57万美元,占金额的0.11%。共有130738.96万美元的旧产品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整改合格;有944.60万美元的产品因以旧充新等问题被责令销毁或出具相关通知书由海关退运。

白皮书披露,2015年,检验发现的进口旧机电产品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机械电气安全问题突出:机械危险(机械危险部位无防护装置;安全防护功能失效;压力系统无失压保护措施及报警装置;可接触到的部分存在易伤人的锐角、利棱等);电气危险(电柜、配电箱外壳存在未封住的通孔,不能确保获得规定的防护等级;电柜、配电箱外壳不用钥匙或工具和不切断带电部件即可开启,其内部带电部件的直接接触达不到相应的防护等级;带电件外露;变压器的二次绕组未连接到保护联结电路上;插头型式不符;一个端子连接了两根保护导线等接地不良问题;操作按钮、指示灯颜色不符合规定;急停按钮非自锁式、非直接断开式等):安全标志不合格(机械危险、电气危险、热危险、振动危险及危害性排出物区域无安全警告标志;已有的安全警告标志无中文或格式、内容不符合标准要求;制造商未首先采取本质安全措施或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只加贴下安全警告标志敷衍了事;信息不完整,如:没有旋转部件的最高速度、运动方向,防止电击保护分类符号等);安全技术文件不合格(主要表现为:安装、操作手册、电路图、液压图等不完整;安全防护装置以及以协作方式工作的机械防护装置的联锁无说明;旧设备的原始技术资料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缺失,无维修说明书,导致收货人难以对设备进行调整、维护、预防性检查和修理,也易产生运行安全问题)。

白皮书还披露,卫生环保不合格问题时有发生:卫生状况不良(如旧生产设备未进行卫生除污,夹带加工碎屑、油污、切削残液等;遗留改装翻新产生的废弃物、夹带旧生活用品、生活垃圾等);检出禁有物(如制冷剂中使用禁用的氯氟烃物质;能效不合格(如额定输入电压、频率与我国制式不符导致能源利用率降低;整改方法不是优先采用更换与我国电源制式一致的动力源,而是增添变压、变频装置,不符合控制能耗和节能减排要求;进口旧机电产品或其夹带的用能单元能效检验不合格等)。

品质缺陷比较普遍(如在标志标识缺失,生锈、脱漆、污垢、划伤等;因其制造年限较久,性能不能达到行业当前生产要求等);部分进口旧机电产品因品质、安全等原因无法整改而导致退运或销毁。

此外,在检验监管过程中以旧充新的情况还有发生。部分首次进口设备企业对旧机电产品的定义和进口旧机电产品的相关规定不了解,客观上造成了以旧充新;部分企业缺乏安全生产意识,导致旧机电产品维护、使用不当,从而存在安全风险。

质检总局针对上述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安全、卫生、环保、能耗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同时结合旧机电产品进口趋势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规划。

该白皮书的发布,同时也为进口旧机电企业提供了有益的帮助和指导,为各级监管部门提供了做好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工作的参考,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丰富的信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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