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月3日讯(记者曹红艳)从环保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3日向河北省反馈了督察意见。督察指出,河北省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较大差距。其中,违法违规上马项目问题突出、部分区域环境质量急剧恶化等环境问题依然十分突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2月4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北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反馈意见。
督察指出河北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环境保护工作压力传导不到位。根据督察谈话中各级领导干部的反映,2013年至2015年7月间,原省委主要领导对环境保护工作不是真重视,没有真抓。2013年至2015年省级财政配套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仅占中央财政拨款的15.5%;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责任部门在压钢减煤、散煤治理、油品质控等方面监督检查流于形式;一些地方重发展、轻保护现象较为普遍,一些基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懒政、惰政情况较为突出。
二是违法违规上马项目问题突出。岗南水库是石家庄市主要地表饮用水水源,但2012年以来,在其一级保护区内建成9套别墅,在其二级保护区内建成近8万平方米的培训及配套设施。2012年以来,石家庄市滹沱河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陆续建成142套别墅及配套网球场、售楼部等。保定市西北郊热电厂项目和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在煤炭等量替代方案中,存在锅炉重复替代、虚构锅炉替代等弄虚作假行为。唐山市在产能替代方案未落实的情况下,腾达科技、乾亿实业、镍金实业、鼎祥锰业等企业新上4个铁合金项目,违规新增铁合金产能50万吨。
三是部分重点工作推进不严不实。河北钢铁集团唐钢分公司、邯郸新兴铸管公司、武安裕华钢铁公司等违规新建或续建钢铁产能,违反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规定。河北省近年来核准的开滦协鑫热电、建投邢台热电等一批火电项目或已投产,或正在建设,将带来较大的新增煤炭消费量,但减煤方案未予考虑。
2015年河北省洁净型煤推广仅完成年度计划2成左右。全省应于2015年全面供应国四标准车用柴油,但当年实际调配低于国四标准的普通柴油336万吨,约占调配柴油销售总量的58%。地下水压采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地热水利用后不予回灌而直接排放问题十分普遍。
四是部分区域环境质量急剧恶化。部分河流水库水质恶化明显。大黑汀水库网箱养鱼等污染问题突出,2015年主要污染物指标较2014年大幅上升,其中总磷浓度上升275%,2015年12月水库水质总体恶化为劣Ⅴ类,严重影响引滦入津水源保障。
此外,矿山开采带来的扬尘污染及生态破坏严重,省政府要求2015年完成632座矿山环境治理,但实际仅有80余座完成治理并通过验收。
据介绍,督察进驻期间,群众还对散落在城乡结合部、县城周边以及广大乡镇的大量小企业 散小乱污问题反映强烈。特别是石家庄藁城、晋州等地的化工、镀锌,保定易县、清苑等地的石材加工、有色冶炼,唐山遵化、玉田等地的玛钢、矿石采选,衡水安平、深州等地丝网、暖气片,廊坊三河、霸州等地的建材、金属制品,沧州河间、泊头等地保温材料、铸造等企业的污染问题,群众来电来信反映集中。
督察要求,河北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根据大气十条任务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不折不扣完成国家下达的煤炭削减任务;对于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要依法依规分类处理,该取缔的一律取缔到位;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切实强化散煤治理、油品质控、地下水压采、矿山环境治理、 土小企业整治等工作。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督察强调,河北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了梳理,并将按有关规定,分别向中央有关部门和河北省委、省政府移交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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